福州综合保税区正式通过联合验收
时间:2024-05-22 点击:72
11月18日,福州海关会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福州综合保税区进行了实地验收。经评议,联合验收组一致同意福州综合保税区通过验收,标志着福州综合保税区具备正式运作条件,将为福建外贸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增添新平台、打造新引擎、赋予新动能。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批准福州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福州综合保税区,成为福建省第二个、福州市首个获批的综合保税区。整合优化后的福州综合保税区共0.659平方公里,将重点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重点开展光学加工制造、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润滑油供应国际航线船舶、船用备件供应国际航线船舶、铬铁矿保税仓储物流、冷链物流等业务,并开展研发检测、保税维修业务。
为支持福州综合综合保税区发展,福州海关第一时间落实国务院促进综保区发展21条措施和海关总署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6条措施,细化出台了11条支持举措,包括支持开展“先入区退税、后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实施“四自一简”监管创新制度等,不断培育福州综合保税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同时,福州海关全力推动福州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升级改造,协同福州市政府共同研究制定福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工作方案及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升级改造方案,为福州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联合验收打下良好的软硬件基础。
今年以来,福州综合保税区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取得逆势增长。前9个月,区内企业进出口15.93亿元,同比增长35.4%。尤其是区内跨境电商业务取得较快发展,前8个月进出口5.02亿元,同比增长82.42%。同时,还于7月开展了保税研发业务,实现了福州关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研发业务零的突破。
福州海关副关长、联合验收组组长林光龙表示,福州海关将持续做好监管服务工作,优化监管模式,强化创新供给,提高通关效率,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对福州综合保税区的各项监管服务工作,支持福州综合保税区打造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助力福州综合保税区成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推进器”和自主创新的“孵化器”,推动福州综合保税区成为有特色、有亮点、有突破的综合保税区。